2013年11月21日,中央纪委下发《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采办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》,全文如下:
元旦、春节将至,遵循中央批示,要持续落实好八项划放心灵、坚定否决“四风”。节日期间,公款赠送节礼景象普遍,不正之风易发多发,宽大人民反映强烈。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:
各级党政机关、人民集体、国有企事业单元和金融机构,严禁用公款采办赠送烟花爆竹、烟酒、花草、食品等年货节礼(慰问难题人民职工不在此限)。要端庄财经纪律,强化审计监督,有关用度禁绝转嫁摊派,一律不予公款报销。
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,对违游记为快查快办,严格责任查究,实时传递曝光。深刻落实八项划放心灵,必须在对峙中深入,在深入中对峙,不休坚韧纠正“四风”成就。宽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勤俭节约、移风易俗,以良好党风政风带头民俗社风,过一个安然欢乐祥和的佳节。
(起源: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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